附件ㄧ
票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電腦應試說明:
壹、測驗依據
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訂之「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辦理。
貳、報名資格
九十一年一月十一日前已依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或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向票券商公會登記在案者。
參、洽購電腦應試報名書表
一、報名簡章內容應備有:
(一)郵寄報名書表用信封乙紙。
(二)電腦應試說明及操作手冊乙份。
(三)「票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電腦應試報名表」乙份(含劃撥收據)。
(四)郵寄測驗日期通知書專用信封乙紙。
二、現購:
(一)應試書表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五十元。
(二)發售地點:台北市南海路三號五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測驗中心。電話:(02)23574388、23574328
(三)時 間:每日(週末及例假日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三、函購: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五十五元(含手續費)請以郵政劃撥,帳號:一一八七六三五七,帳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並請檢附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正本及貼足掛號郵資(每份二十七元,購買兩份以上酌加郵資)之B4規格大型回郵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請務必填寫郵遞區號),左下角註明「請購電腦應試書表」,郵寄台北市南海路三號五樓(郵遞區號100)。
肆、報名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通訊報名,現場報名均不受理。
伍、通訊報名地點:台北市南海路三號五樓(郵遞區號100),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測驗中心。
陸、本項測驗相關訊息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公告,網址為:http://www.sfi.org.tw或票券商公會網址:http://www.tbfa.org.tw。
柒、票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團體報名電腦應試辦法
一、目的
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證券暨期貨業務人員資格測驗電腦應試以來,由於具備測驗合格立刻取照之便利性,故開辦以來頗受好評。為服務票券從業人員,茲訂定「票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團體報名電腦應試辦法」。
二、電腦應試方式
(一) 測驗地點:本會測驗中心電腦應試考場。
(二) 測驗日期:由本會安排後另行通知。
(三) 報名方式:團體報名。
(四) 報名費用:每人壹仟壹佰伍拾元整(含證照費)。
(五) 每場次測驗人數約為六十人,由本中心於測驗前一星期通知應試人員參加應試。
三、團體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先至本會測驗中心(台北市南海路三號五樓)購買(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週末及例假日均不發售。)或至郵局劃撥簡章費用(每份55元,劃撥帳號為11876357,戶名: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後,將劃撥收據正本及郵資寄至本會測驗中心(100台北市南海路三號五樓),並於信封外註記購買票券商業務人員電腦應試報名表,本會於收到收據後,將於當日將報名表函寄承辦人交予應考人填寫,請承辦人於收到後三日內將填寫完成之報名表件及團體報名申請表,表格下載網址:(http://www.sfi.org.tw/newsfi/testfind/TestForm.asp)集體以掛號寄給本會吳小姐收(100台北市南海路三號五樓)。本會在收到報名表件並確認所有考生資格符合後,再與承辦人聯絡排定應試日期。
(二)函購郵資
回郵郵資 |
1~2份
|
3~5份 |
6~10份 |
11~20份 |
30 |
40 |
55 |
75 |
|
21~50份 |
51~100份 |
101~200份 |
台北縣市 |
外縣市 |
外島 |
台北縣市 |
外縣市 |
外島 |
台北縣市 |
外縣市 |
外島 |
70 |
80 |
100 |
85 |
95 |
115 |
125 |
135 |
155 |
|
(三)請每位應試人員於應考時,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
(四)如須聯絡電腦應試相關事項,請電洽本會測驗中心曾小姐或吳小姐,電話:(02)23574392,2357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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