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商業務人員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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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商業務人員測驗,應試科目有共同科目和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參考題庫範例(2科各240題,合計480題)【列印版本下載excel檔】
◎共同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報名相關事項及題庫,請連結至證基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專區查詢,網址:http://webline.sfi.org.tw/T/ethics/download.asp,另105年1月1日實施「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成績及格保留5年機制可由從業人員職前或在職訓練取代之新制」。
◎專業科目:
1.報名程序及簡章:請參見證基會網站http://www.sfi.org.tw/ 測驗認證>電腦應試測驗>報名程序說明>個人報名
 (應考人如對網路報名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8:00~18:00洽詢證基會:2357-4327,2357-4360至2357-4364、2357-4392至2357-4394、2357-4389、2357-4396至2357-4397)
2.測驗科目:2科,各科測驗為50題選擇題,滿分100分。合格標準:2科總分合計達140分,且任何一科分數均不得低於60分。
(1)票券金融法規,範圍包括:
*票券金融管理法與子法及該法相關函令。
*與貨幣市場相關之中央銀行法、銀行法、證券交易法之法令。
*債票券相關法規。
*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2)票券金融實務,範圍包括:
*貨幣市場的沿革與發展。
*貨幣市場的工具。
*市場實務。
*營運管理。
*衍生型金融商品。
*未來展望。

3.測驗命題以「台灣貨幣市場新論」、「票券金融管理法相關法令彙編」兩本參考書籍為主。如須購買請洽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網路書店,或電洽3365-3561~2。
最新法令規章請連結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http://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3&parentpath=0
及中央銀行:http://www.law.cbc.gov.tw/webCbcExt/wfrmSearch_LawAffair.aspx

4.「票券金融管理法相關法令彙編」目錄:
一、票券金融管理法
二、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三、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三之一、票券金融公司職員依保險法相關規定兼任保險業務員釋疑
四、票券金融公司設立標準
四之一、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許可設立應檢具之申請書件及其格式
五、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
六、票券金融公司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
七、金融機構兼營票券金融業務許可辦法
八、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九、票券商從事短期票券之買賣面額及承銷之本票發行面額規定
十、票券商揭露短期票券債券買賣價格規定
十一、票券商提供顧客財務業務或交易有關資料規定
十一之一、台灣票券集保公司對於臺灣期貨交易所得提供現行證券期貨市場之跨市場監視制度相關資料
十二、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十二之一、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施行日期
十三、應經票券商簽證之短期票券種類
十四、票券商買賣持有特定企業發行短期票券或債券標準
十五、票券金融公司對同一企業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辦理短期票券之保證背書限額規定
十五之一、票券金融公司為辦理同一關係人授信業務而取得特定自然人之資料,且逾授信範圍內蒐集、利用該等資料者,若符合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時,得免向當事人告知
十六、票券金融公司辦理短期票券之保證背書總餘額規定
十七、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十八、票券商主要負債總額及辦理附賣回條件交易限額規定
十九、票券商對同一企業風險總額規定
二十、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二十一、票券商存儲保證金金額用途及管理辦法
二十一之一、票券商以債、票券存儲保證金之存儲額計價方式
二十一之二、票券商得儲存央行作為保證金之金融債券、公司債及其他債、票券
二十二、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
二十三、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二十四、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二十五、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二十五之一、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
二十五之二、票券金融公司簽訂之約定利率商業本票發行契約,買入承諾之取消係以特定條件發生為前提,須依約履行承諾而承擔風險之可能性尚低,故不符合採用信用轉換係數為0%之規定
二十六、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二十六之一、票券金融公司稽核工作考核要點
二十七、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二十七之一、「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稱經主管機關認可或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
二十八、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二十八之一、票券金融公司應按季公布重要財務業務資訊規定
二十九、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函令
1. 發行期限在一年以內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為短期票券
2.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一年期以下受益證券之相關規範
3. 票券商辦理一年以上固定利率循環商業本票業務之相關規定
4. 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辦理金融債券之簽證、承銷、經紀及自營業務相關程序
5. 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辦理公司債經紀、自營業務規定
6.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政府債券發行前交易應注意事項
7. 兼營債券自營業務之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債券遠期買賣斷交易之規範
8. 證券商兼營短期票券業務注意事項
9. 票券金融公司兼營固定收益有價證券經紀、自營業務規定
10.票券金融公司得向外匯指定銀行與境外金融機構辦理外幣借款及外幣拆款之規定。

中央銀行102年7月19日台央外柒字第1020030943號函規定
(一)票券金融公司因辦理外幣債券業務向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幣借款應遵循下列規定:1、憑辦文件:應憑票券金融公司出具其與交易對手之國外交易確認書或文件辦理。2、資金控管:撥款時應直接撥付交割款帳戶,並由票券金融公司出具切結書聲明「出售原購買外幣債券所得將直接撥入票券金融公司在貸款銀行開立之指定專戶還款」,貸款資金不得流供票券金融公司週轉金使用。
(二)外幣拆、借款之合計淨餘額不得超過票券金融公司持有外幣票債券部位及衍生性金融商品避險交易外幣支出之總額,加計外幣票債券附賣回交易餘額,再扣除外幣票債券附買回交易餘額。
(三)外幣拆、借款之合計淨餘額,係指外幣借款加計外幣拆入款之總餘額,扣除外幣拆出款及存放銀行之外幣存款後之餘額。
(四)兌換限制:外幣借款及拆款皆不得兌換為新臺幣。
11.境內外幣票券市場實務操作規劃報告
12.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所稱「交易之時間」釋義
13.票券金融公司辦理短期票券或債券之簽證等業務時,「交易之時間」得為列印成交單之時間
14.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之釋疑
15.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票券商負責人」定義說明
16.票券金融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授信規定
17.票券金融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釋疑
18.票券金融管理法發佈之相關命令或規定中所稱「淨值」之定義
19.票券商保證發行商業本票徵取之票據,其到期日不得晚於商業本票到期日
20.簡化票券金融公司營業執照登載事項
21.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及票券金融公司依據「中央登錄公債借貸辦法」借貸中央登錄公債相關規定
三 十、自律規範
1. 票券金融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2.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徵信準則
3.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免保證商業本票業務自律規範
4.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票券商辦理外幣短期票券業務自律公約
5.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臺灣短期票券報價利率指標作業規範
6. 票券商買賣短期票券遇臨時放假補計利息辦法
7.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8.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利害關係人附賣回交易之自律規範
9.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票券商業務人員測驗或訓練課程資格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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